产品描述
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应根据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所处的环境类别和环境作用等级进行设计。
当具有定量的劣化模型时,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针对耐久性参数和指标进行定量设计;暴露于氯化物环境下的重要混凝土结构,应按附录A规定针对耐久性参数和指标进行定量设计与校核。
3.1.2 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环境类别及其作用等级;
2 采用有利于减轻环境作用的结构形式和布置;
3 规定结构材料的性能与指标;
4 确定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5 提出混凝土构件裂缝控制与防排水等构造要求;
6 针对严重环境作用采取合理的防腐蚀附加措施或多重防护措施;
7 采用保证耐久性的混凝土成型工艺、提出保护层厚度的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8 提出结构使用阶段的检测、维护与修复要求,包括检测与维护必需的构造与设施;
9 根据使用阶段的检测必要时对结构或构件进行耐久性再设计。
3.1.3 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设计应建立结构在使用阶段的维护制度。维护制度应以施工结束或竣工验收状态为起点,根据使用周期中结构与构件的劣化规律与使用要求,综合考虑结构全寿命周期的性能与成本,确定合理的维护技术和维护频次。
安全鉴定检测报告编写要求
12.0.1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建筑物概况;
2 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
3 检查、分析、鉴定的结果;
4 结论与建议;
5 附件。
12.0.2 鉴定报告中,应对cu级、du级构件及Cu级、Du级检查项目的数量、所处位置及其处理建议,逐一作出详细说明。当房屋的构造复杂或问题很多时,尚应绘制cu级、du级构件及Cu级、Du级检查项目的分布图。
12.0.3 对承重结构或构件的安全性鉴定所查出的问题,应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具体情况有选择地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 减少结构上的荷载;
2 加固或更换构件;
3 临时支**;
4 停止使用;
5 拆除部分结构或全部结构。
12.0.4 对承重结构或构件的使用性鉴定所查出的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采取下列措施:
1 考虑经济因素而接受现状;
2 考虑耐久性要求而进行修补、封护或化学药剂处理;
3 改变使用条件或改变用途;
4 全面或局部修缮、更新;
5 进行现代化改造。
12.0.5 鉴定报告中应对可靠性鉴定结果进行说明,并应包含下列内容:
1 对建筑物或其组成部分所评的等级,应仅作为技术管理或制定维修计划的依据;
2 即使所评等级较高,也应及时对其中所含的cu级、du级构件及Cu级、Du级检查项目采取加固或拆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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