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房屋安全鉴定相关知识
什么情况下,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答:当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安全鉴定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
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 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 房屋**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 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 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 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建设、施工等单位在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地下工程施工前,应当对
施工周边的哪些房屋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答:有以下情形的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 距离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 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的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内的房
屋;
★ 地铁、人防工程等地下工程施工距离施工边缘2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 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地下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的其他房屋。
产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