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不同鉴定方法的差异性

时间:2020-03-23浏览数:252

既有房屋安全鉴定的三种基本方法

1、传统经验法

传统经验法是20世纪60至90年代我国较为普遍采用的鉴定方法,这种方法主要是按原设计规程校核,以现场观察检测结果进行房屋结构综合评价,*个人经验是前提。

传统经验法的现场观察检测鉴定较为简单,大多不使用现代检测技术手段,其分析判断结果有时受鉴定人认知和技术水平的影响,难以做到准确无误,*产生错判或漏判。由于缺乏必要的检测技术仪器检测,以及科学的定量分析评价方法的程序,鉴定多以定性分析判断为主,故在工程处理方案上一般偏于保守。

传统经验法尽管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房屋安全鉴定、维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都对管理的房屋的建造与使用情况比较熟悉,且鉴定程序简单、成本低,尤其对结构简单,以及加固维修投资不大的房屋进行鉴定仍然是可行的。

2、实用鉴定法

实用鉴定法是在传统经验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鉴定方法。它克服了传统经验法只通过现场踏勘检查、依据鉴定*的经验进行定性分析、而不能通过检测仪器在现场直接测试获取必要的数据、进行定量分析的缺点。实用鉴定法,主要是采用现代测试技术,在现场踏勘和定量分析,进而得出鉴定结论,大大提高了房屋安全鉴定结果的科学性。

3、概率法(可靠度鉴定法)

实用鉴定法虽然较传统经验法有较大的突破,评价的结论比传统经验法更科学、更接近实际。然而既有房屋本身的作用力S、结构抗力R等影响房屋承载能力的诸多因素都是随机变量,其作用过程也是随机过程。而采用鉴定时点的应力值进行计算以及进行结构分析则属于定值法的范围。用定值法的固定值来估计既有房屋的随机变量的变化对房屋的不定性影响,显然是不合理的。

随着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的应用,对既有房屋危险性的评价和鉴定已成为一种新的方法,即可靠度鉴定法,又称可靠概率鉴定法。这种方法是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原理,利用非定值统计规律对房屋的可靠度进行鉴定的方法。既有房屋的可靠性是指房屋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也就是说可靠性评价是由既有房屋的可靠度来衡量的,完成一定功能的概率称为可靠度。


 房屋安全鉴定中房屋查勘的顺序

一般情况下,房屋查勘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先外部后内部、先上部后底部、先承重构件后非承重构件、先局部后整体、先表面后隐蔽。

先外部后内部

1、外部:主要了解房屋的结构类型、结构外观损坏的情况、整体变形情况、房屋周边环境情况、地基基础情况等;

2、内部:主要了解房屋各类构件的工作状态及损伤情况。

先上部后底层

1、上部:主要了解房屋上部各楼层结构中不利结构的工作状态,检查鞭梢效应对结构的影响,尤其是温度应力及变形影响;

2、底层:底层是承重楼层中较重要的部分,各类作用力相对集中,当底层出现变形、裂缝等情况时,应重点查勘房屋内部结构中的承载构件。

先承重构件后非承重构件

1、承重构件:主要了解房屋结构承重构件工作状态及完损情况,判断其是否存在失效状态;

2、非承重结构:主要了解非承重构件的构造、连接、整体性、牢固性、完损等情况。


先局部后整体

1、局部:主要了解房屋局部结构构件的完损状况,判断其是否属于孤立事件,是否对整体产生影响。

2、整体:主要了解房屋整体结构的完损状况,尤其对因房屋整体侧向位移、水平变形产生的构件裂缝进行重点排查,按照传力树概念对结构整体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区别局部与整体之间是否存在着影响关系。

先表面后隐蔽

1、表面:主要通过结构构件的表面完损状况进行查勘,当怀疑其内部存在缺陷时,应进行必要的深入检测。

2、隐蔽:主要通过结构构件的有规律的表面现象,或上部结构带有明显的因下部结构损坏导致的问题特征时,应对存在问题的隐蔽部位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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