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鉴定标准》的鉴定方法 微观的角度,另一个是从整体、宏现示准的结合使用。(包括安全性鉴定和(I)初步鉴定①初步鉴定分级有、四个损伤级别, 不评工级,级是指构件严重破坏,难以加因修复.需要拆除或更换,可根据外观直接评定,实际上只需评1.. Is. 级共三个级别。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1.1条对厂房生产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对**类好区分,但对丁、戊类厂房在设计中存在一些问题。对于二级耐火等级的丁、戊类单层厂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2.1条规定梁、柱的耐火极限分别为1.5h和2.5h。同时《建筑防火规范》*3.2.3条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可以降低0.5h”。*3.2.4条规定“:下列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梁、柱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敷不燃材料或其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①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②丁、戊类厂房(仓库)”。但在防火设计中,设计人员在设计说明中只写这样的话:“本建筑耐火等级二级,钢结构在喷砂除锈后涂防火涂料,各部位应达到二级耐火等级要求”。这使施工单位不好理解和掌握。因为二级耐火等级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2.1条规定柱耐火极限为2.5h,梁为1.5h,而3.2.3和3.2.4条又有些放松。所以对于确定为丁、戊类生产类别的厂房一定要明确梁、柱可以不刷防火涂料,只有在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刷防火涂料或用不燃材料包封。
但是,从丁、戊类厂(库)房实际情况来看,车间内到处可见易燃的包装材料,有些车间局部有喷涂、烘干工序,发生火灾的危险性还是存在的,一旦发生火灾,无保护的钢结构会在短时间内破坏,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如果以前是为了节约投资,现在经济发展了,应该从节约投资转为注重安全。实际工程用于防火保护的资金占整个工程投资的比例是非常小的,所以既然定工程为二级耐火等级,就应该严格按照二级耐火等级加涂防火涂料进行防护,使钢构件达到二级耐火等级的耐火极限要求。
一、房屋检测鉴定的安全性鉴定
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主要有两类:一个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另一个是在发生地震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
二、房屋检测鉴定的完损等级评定
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完好和损坏程度评定房屋的完损等级,将房屋评定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和危险房五个等级。适用标准为建设部1985年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危险房是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给定危险构件和危险房屋界限确定的,其他4类是按《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的。主要为房地产管理部门掌握所管各类房屋的完损情况,为房屋的技术管理和修缮以及城市规划改造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
三、房屋检测鉴定的质量检测鉴定
房屋检测鉴定是根据房屋的现状来评定房屋的质量。目前我国还没有《房屋质量鉴定标准》,现在对房屋进行质量鉴定,只能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有关的建筑设计标准,但这些标准主要用于房屋建造的施工阶段,对于不同年代的房屋或房屋在交付使用后出现的有些裂缝或损坏有时就不适用了。
四、房屋检测鉴定尚可使用年限的
房屋尚可使用年限的鉴定是根据房屋的现状、使用情况和使用环境等影响房屋使用寿命的因素,经过调研、分析和计算,评定出房屋还可以使用的年限,目前还没有鉴定标准。
五、房屋检测鉴定损坏纠纷的鉴定
房屋检测损坏纠纷鉴定是指房屋在使用期间受到人为因素(在房屋周围挖坑、挖沟、爆破、降水、蓄水或施工振动)侵害,而确定责任人及其行为是否为房屋损坏(结构倾斜、开裂等)的直接原因的鉴定。 房屋鉴定检测涉及的类型不同,检测的内容也不同,建议业主找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保房屋安排以及排除安全隐患!
火灾后房屋建筑安全检测鉴定:主体结构鉴定的定义: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工程结构在改变用途、改变结构布局、遭受较大损害(火灾、化学腐蚀等),或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为了明确工程结构安全性、可靠性所采取的鉴定工作。常见的民用建筑鉴定类型有可靠性鉴定、抗震鉴定、加层鉴定、危房鉴定等。
检测方法:
1、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1)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检查;
2)重要建筑物的定期检查;
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的鉴定;
4)建筑物**过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
5)为制订建筑群维修改造规划而进行的普查。
2、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鉴定:
1)危房鉴定及各种应急鉴定;
2)房屋改造前的安全检查;
3)临时性房屋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检查;
4)使用性鉴定中发现的安全问题。
3、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正常使用性鉴定
1)建筑物日常维护的检查;
2)建筑物使用功能的鉴定;
3)建筑物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专门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