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研工程改造检测-检测方法和抽样方案:
3.3.1 建筑结构的检测,应根据检测项目、检测目的、建筑结构状况和现场条件选择适宜的检测方法。
3.3.2 建筑结构的检测,可选用下列检测方法:
1 有相应标准的检测方法;
2 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或建议的检测方法;
3 参照本条*1款的检测标准,扩大其适用范围的检测方法;
4 检测单位自行开发或引进的检测方法。
3.3.3 选用有相应标准的检测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对于通用的检测项目,应选用标准或行业标准;
2 对于有地区特点的检测项目,可选用地方标准;
3 对同一种方法,地方标准与标准或行业标准不一致时,有地区特点的部分宜按地方标准执行,检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操作要求应按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4 当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确有差异或存在明显不适用问题时,可对相应规定做适当调整或修正,但调整与修正应有充分的依据;调整与修正的内容应在检测方案中予以说明,必要时应向委托方提供调整与修正的检测细则。
3.3.4 采用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或建议的检测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当检测方法有相应的检测标准时,应按本章*3.3.3条的规定执行;
2 当检测方法没有相应的检测标准时,检测单位应有相应的检测细则;检测细则应对检测用仪器设备、操作要求、数据处理等做出规定。
3.3.5 采用扩大相应检测标准适用范围的检测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所检测项目的目的与相应检测标准相同;
2 检测对象的性质与相应检测标准检测对象的性质相近;
3 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因检测对象性质差异而存在的检测误差;
4 检测单位应有相应的检测细则,在检测方案中应予以说明,必要时应向委托方提供检测细则。
3.3.6 采用检测单位自行开发或引进的检测仪器及检测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该仪器或方法必须通过技术鉴定,并具有一定的工程检测实践经验;
2 该方法应事先与已有成熟方法进行比对试验;
3 检测单位应有相应的检测细则,检测细则应符合本章*3.3.4条*2款的要求,并给出测试误差或测试结果的不确定度;
4 在检测方案中应予以说明,必要时应向委托方提供检测细则。
3.3.7 现场检测宜选用对结构或构件无损伤的检测方法。当选用局部破损的取样检测方法或原位检测方法时,宜选择结构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并不应损害结构的安全性。
3.3.8 当对古建筑和有纪念性的既有建筑结构进行检测时,应避免对建筑结构造成损伤。
3.3.9 重要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结构动力测试,应根据结构的特点和检测的目的,分别采用环境振动和激振等方法。
3.3.10 重要大型工程和新型结构体系的安全性监测,应根据结构的受力特点制定监测方案,并应对监测方案进行论证。
3.3.11 建筑结构检测的抽样方案,可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按下列原则选择:
1 外部缺陷的检测,宜选用全数检测方案。
2 几何尺寸与尺寸偏差的检测,宜选用一次或二次计数抽样方案。
3 结构连接构造的检测,应选择对结构安全影响大的部位进行抽样。
4 构件结构性能的实荷检验,应选择同类构件中荷载效应相对较大和施工质量相对较差构件或受到灾害影响、环境侵蚀影响构件中有代表性的构件。
5 按检测批检测的项目,应进行随机抽样,且小样本容量宜符合本标准*3.3.13条的规定。
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或相应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案。
3.3.12当为下列情况时,检测对象可以是单个构件或部分构件;但检测结论不得扩大到未检测的构件或范围。
1 委托方*检测对象或范围;
2 因环境侵蚀或火灾、、高温以及人为因素等造成部分构件损伤时。
3.3.13 建筑结构检测中,检测批的小样本容量不宜小于表3.3.13的限定值。
注:检测类别A适用于一般施工质量的检测,检测类别B适用于结构质量或性能的检
测,检测类别C适用于结构质量或性能的严格检测或复检。
3.3.14 计数抽样检测时,检测批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数抽样检测的对象为主控项目时,正常一次抽样应按表3.3.14-1判定,正常二次抽样应按表3.3.14-2判定。
2 计数抽样检测的对象为一般项目时,正常一次抽样应按表3.3.14-3判定,正常二次抽样应按表3.3.14-4判定。
中建研改造检测-改造检测建筑结构的常规检测宜以下列部位为检测重点:
1 出现渗水漏水部位的构件;
2 受到较大反复荷载或动力荷载作用的构件;
3 暴露在室外的构件;
4 受到腐蚀性介质侵蚀的构件;
5 受到污染影响的构件;
6 与侵蚀性土壤直接接触的构件;
7 受到冻融影响的构件;
8 委托方年检怀疑有安全隐患的构件;
9 *受到磨损、冲撞损伤的构件。
10 实施建筑结构常规检测的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有关结构安全性、使用安全性及结构耐久性等方面的有效检测数据和检测结论。
旧房加固改造的方法和相关注意事项
我们身边的危房,普遍都是可以修复的,但我们在加固的时候通常要考虑其是否有修缮价值。而今天所讨论的危房,都是有修缮价值的,并具有针对性。
比如一根柱的危险,会引起整幢或部分房屋危险,在修缮时,应就一根柱的修绪而采取措施,若一栋房屋的梁、柱、墙体以及基础,均出现危险,那就应该对此房进行全面修缮,达到加固整幢房屋的目的。
一、提高房屋构件的强度
房屋的危险是由于部分构件的强度降低所致,其侧重点应放在构件的加固补强上。如增大构件截面,撤换部分构件,改善使用性质(指有利于房屋降低荷载),也可采用调整房屋荷载分布以及提高构件的承载能力等方法达到加固目的。
二、提高房屋构件的刚度和稳定性
增加房屋整体刚度及稳定性。房屋的某些构件,其稳定性或刚度不足,使得房屋产生危险。
如柱的长细比过大,梁的挠曲过于严重,大偏心受压构件有过大的弯曲变形,木屋架之间榫卯结合不牢,使得房屋倾斜等应采取加大构件截面,增加中间支点,减小计算长度。减小构件偏心距等方法,加强构件刚度和稳定性。若房屋的危险是由空间支撑不当,或支撑联系失效所致,应拆换、调整支撑系统,增强联接的可靠性。
三、房屋加固的注意事项
1.在进屋加固设计的时候必须要关注到加固的合理性问题。
不管是局部性的加固处理还是房屋整体性的加固处理,在合理性的问题上不可忽视,而且使用到的加固建材也一定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质量标准,否则就达不到预期的加固效果了。这是我们在进屋加固的时候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2.在加固施工前,管理和施工等工程相关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了解。
了解加固结构受力和传力途径,对整体结构中的裂缝进行检查并记录。若出现与设计不符的现象或疑惑应当及时上报,勿存有侥幸心理,盲目开工。
3.在房屋加固设计的时候还要关注的就是加固设计的施工周期问题。
做出完备的施工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消耗多余时间,提升整体施工效率缩短房屋装修、加固所需时间。如此一来施工速度会得到大幅提升,但注重速度并不能忽略质量,我们要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加快施工效率。
4.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危险构件和受压构件而言,需要进行切实可行的监控和安全措施,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在施工过程当中要时刻注意,构件是否有异常,若出现问题应当停止施工,加设临时支撑,并和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研究,避免加固过程当中再次出现新的问题。
5.在加固过程中,施工所用安全支护体系及工作平台要经常进行检查。
避免出现结构受力发生变化的现象,而使得安全体系强度降低,致使其失效。
6.施工时项目负责人应注意保护工人身体健康。
对于周边粉尘、噪声及有害气体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加固施工过程中很多材料为易燃或遇高温失效材料,在现场要设置有消防器材,并严禁烟火。
除此之外,受高温失效材料要合理存放,避免高温暴晒,以此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
8.房屋加固设计的一些细节问题也是不能够忽略的。
比如说在进行加固设计的时候建材的使用、选择、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操作等,这些问题虽然说看似小事,但是却直接关系到加固工作的质量、安全等问题。所以在进行加固设计的时候一些看似普通的小事是不能够忽视的。
工程竣工验收检测公司推荐找深圳市中建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抽样检查的内容及数量由哪个单位确定?
关于工程竣工验收检测专门*了相应訌规范、规程类: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94)
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3、原装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4、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123-88)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7-89)
6、建筑箱形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JGJ6-80)
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8、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106-97)
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11-89)
10、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93)
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
12、公路工程建筑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13、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93-95)
14、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程(G25-90)
15、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112-87)
16、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17、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 96:97)
1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工程竣工验收检测主要内容是那些?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
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测鉴定哪里怎么收费?
首先要注意的是,各个地方不一样的,到哪里就是一个当地的价格。 因此有必要对规范标准有一个了解,而不是只是单单询问个价格,价格毕竟由市场来决定,保证质量才是重要的。 一般情况下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收费在5-8块/每平米 。
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办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物业或者开发商会安排专门的施工人员,来进行问题之处的维修工作。
第二类问题就是一些比较大型的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业主无法完成入住的。例如房屋漏水等。如果业主尚未完成收房手续,那么业主在这时可以依法请求拒绝收房,在开发商整改完所有的质量问题之后,再入住手续。另外,也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由于延迟交付而造成的违约责任;如果业主已经完入住手续,在入住之后发现这些问题的,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期间的损失,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类问题就是出现的房屋裂缝以及露筋等问题,此时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尽快查明原因之所在,并要求出具专业鉴定部门的报告,证明是否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结构性问题。如果没有存在安全性结构问题,则可以要求开发进行常规的维修整改即可,整改期间的损失由开发商来承担;如果证实房屋确实存在严重的安全性结构问题,那么业主有权要求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拒绝退房,那么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出具设计部门的设计整改方案,对房屋进行加固整改,保证房屋的安全性结构,期间的整改损失由开发商负责 首先购房者需要明白房屋质量问题的维修责任方大多时候不是开发商本身,而是小区的承包商,这些承包商中有土建单位,也有门窗、栏杆、装修公司等分包单位。如果不涉及到开发商拿钱维修,一般问题开发商还是愿意去解决。
通常验房发现的问题视其严重程度,可分别采取不同等应对策略。
(1)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如结构构件(承重墙、梁)开裂等
这类问题是要坚决要求出具鉴定报告及补强加固方案,甚至可要求退房,不容有任何马虎。
(2)严重影响使用的问题。如外墙、外窗、卫生间渗水。
这类问题也要非常重视,一定要等到问题确定维修彻底后再开始装修,否则*陷入装修后反复维修的不利局面,一旦发生对业主影响大,损失大。
(3)对使用有影响,装修公司不会为业主维修的,如进户门,外窗等;
这类问题坚决要求维修,装修公司不会负责;
(4)对装修有影响,引起装修成本增加的问题。墙面不垂直,大面积的空鼓、开裂,顶棚高低差等等。
这类问题,通常装修过程中也可以解决,但装修公司会向业主收取一定的费用,导致装修费用增加;这个建议是能要求相关责任单位修订尽量先修,节约装修的费用。
(5)对装修影响不大,在装修过程中顺便可以解决的问题。建议业主可在装修过程中由装修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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