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描述
2.1 结构构件裂缝观测标志可根据现场情况和观测期限要求进行设计,采用的观测标志应具有可供测量的明晰端面或中心。当观测期较长时,可采用镶嵌或埋入构件的金属标志、金属杆标志或楔形板标志;当观测期较短或要求不高时,可采用油漆平行线标志或用建筑胶粘贴的金属片标志;当要求较高,需要测出裂缝纵横向变化值时,可采用坐标方格网板标志。
2.2 当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的裂缝数量不多且易于量测时,可采用比例尺、小钢尺或游标卡尺等工具定期量出标志间距离,测量裂缝变化值,或用方格网板定期读取“坐标差”,计算裂缝变化值;对于较大面积且不便于人工测量的大量裂缝,可采用近景摄影测量方法,测量裂缝变化值;当需要连续监测裂缝变化情况时,可采用测缝计或传感器自动测记方法观测裂缝的变化。
2.3 当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的裂缝需要进行持续观测时,可在宽度较大的裂缝处采用垂直于裂缝贴石膏饼的方法(石膏饼直径宜为100mm,厚度宜为10mm)。当发现石膏开裂时,应立即在紧靠开裂石膏处补贴新石膏饼。
2.4 结构构件裂缝宽度的测量可选用下列方法:
1 当测量要求精度低或进行初步测量时,可采用塞尺或裂缝宽度对比卡;
2 读数精度要求在0.02mm~0.05mm时,可采用裂缝显微镜;
3 读数精度要求在0.05mm~2.00mm时,可采用裂缝宽度测试仪;
4 当裂缝宽度变化时,宜使用机械检测仪测定裂缝宽度。
2.5 结构构件裂缝宽度检测精度不应小于0.1mm,检测部位表面应保持清洁、平整。裂缝不应有灰尘或泥浆。
2.6 结构构件裂缝深度检测部位,宜选取裂缝宽度较大处;混凝土结构构件裂缝深度可用钻芯法和超声法检测。
2.7 当采用混凝土钻芯法时,可在混凝上钻芯和抽芯孔处测量裂缝深度。
2.8 当采用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结构构件裂缝深度时,可采用单面平测法、双面斜测法、钻孔对测法,并可按下列情况选择:
1 当结构裂缝部位只有一个可测表面,估计的裂缝缝深度不大于被测构件厚度的一半且不大于500mm时,可采用单面平测法进行裂缝深度检测;
2 当结构的裂缝部位有两个相互平行的测试表面时,可采用双面穿透斜测法进行裂缝深度检测;
3 当大体积混凝土的裂缝预测深度在500mm以上时,可采用钻孔对测法进行裂缝深度检测。
2.9 根据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裂缝的分布、形态和特征,可分别按本规程附录A、附录B判定裂缝的类型,并初步评估裂缝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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