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房屋安全检测机构钢结构房屋安全检测机构,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提出的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检测,混凝土强度是混凝土质量控制的核心内容,是结构设计和施工的重要依据,是混凝土重要的性能之一。由于施工控制不严,或施工过程中某些意外情况均可能影响混凝土的质量,或者在预留试块的取样、制作、养护、抗压试验等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相关技术规程或规范条文的情况,怀疑该批试块不能代表结构混凝土实际强度时,都可采用无损检测技术来检测和推定混凝土强度,作为结构混凝土合格与否的评定及验收依据。
根据《房屋安全检测标准》:
*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25-99]的要求,房屋检测鉴定报告会针对鉴定房屋评定出A/B/C/D四个等级。
其中: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简单的说,A/B级房屋是可以居住和使用的,C/D级就属于“危房”,C级需要整改、整治再居住使用,D级基本上就应该整栋拆除。
房屋建筑质量安全检测标准: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全书条文中没有‘建筑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只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符合,就验收合格。没有等级。国优、**、市优是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荣誉级别规定,不是标准划分的等级。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一般需要使用哪些仪器?
深圳实瑞房屋安全鉴定*为您解答:做房屋安全鉴定主要是针对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性能进行评价和房屋的混凝土强度、钢筋的布置等房屋安全检测,具体要看房屋的情况和具体的鉴定项目。房屋安全鉴定一般需要仪器测距仪、卷尺、游标卡尺、钢筋探测仪、抽芯机等等。
房屋安全检测公司收费一般是怎么收费?
根据规定,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标准为: 住宅:500平方米以部分,钢混结构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砖混结构4.5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4.00元/平方米; 500平方米以上部分,钢混结构4.5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4.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3.50元/平方米。 非住宅结构6.00元/平方米。
需要房产证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单位哪里能找到?
办房产证所需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已婚的购房人:
①双方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6、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
①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
2016年办房产证需要多少钱以及流程
办房产证流程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二,买双方进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合同和其他到房地产买过户登记。去登记需要携带、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和资料。
*三,买双方接到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过户手续。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双方共同。买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买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
*四,完买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发给的房产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登记申请。申请需要的和资料有: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存根复印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房地产权证。
危险性房屋改造安全检测鉴定基础知识:
据《城市危险房屋的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者承重的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都有可能丧失结构的稳定和承载等能力,不能保证居民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1、危房分为整幢危房与局部危房。
2、危房以幢作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作为计量单位。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的平方米计数。,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结构老化的程度、周围环境的影响、设计安全度的取值、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危险的发展趋势。
二、危险性房屋改造安全检测鉴定程序:
如今危房众多,但是进行危房鉴定又是一个怎样的程序呢?
1、申请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可向危房鉴定合法机构、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鉴定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鉴定机构进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受理申请;
(2)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史和现状;
(3)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6)签发鉴定文书。
根据《关于城乡危房修缮改造的意见》,城乡危房修缮改造一般采用加固、修缮、改造、重建、异地新建等方法解决。局部危房和有危险点的房屋,以不改变房屋原有外观、主体结构为前提,由住户及时加固、修缮和维护。整幢属危房的,采取整体加固、重建或异地新建,能加固消除隐患的,鼓励采取加固的办法。对确实需要拆除重建的,其申办程序是,由群众申请、村级组织初审、依法鉴定、公示、镇(街道)审核、主管部门批准。 当大家需要申请危房鉴定时,可以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者..部门
房屋检测-关于房屋沉降监测中的要点沉降观测点布设前应对建筑物的形状、结构、地质条件、桩形等因素综合考虑,在能敏感反映建筑物沉降变化的地点进行布设。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绘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对于无设计沉降观测点的建筑,在布设观测点的时候应特别注意,观测点一定布设在结构物受力体上,以利于更准确的掌握沉降变化。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设置高度为高出室外地坪300mm,均匀地分布在构造物的周围。
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的要求,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的点位,砌筑小阴井加以保护,宜选在下列位置:
A、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B、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不同地质条件、不同荷载分布、不同基础类型、不同基础埋深、不同上部结构、建筑裂缝、后浇带、沉降缝和伸缩缝的两侧,人工地基与**地基接壤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C、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宽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的承重内隔(纵)墙设内墙点,以及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结构体系的楼、电梯井和中心筒处;
D、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处;
E、多层砌体房屋纵墙间距6~10米横墙对应墙端处;
F、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墙轴,以及可能产生较大不均匀沉降的相邻柱基处;
G、建筑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对应尽端处;
H、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滨(沟)处;
I、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J、对于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构筑物,应设在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点数不少于4个。
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作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4沉降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及观测要求
4.1沉降观测的测量
**采用精密水准仪DS05型(具有测微装置),使用DS1水准仪。
4.2观测时应注意问题
1记录时资料填写清楚,如日期、天气、观测者、立尺者等;
2控制点及架设水准仪位置,地面坚硬,不会出现缓慢下沉及塌方;
3观测点选定后,在旁边做明显标记;
4观测点平面清理干净,以免有尘土等影响数据;
5观测时天气,温度,都选择的时机;
6烈日下观测时,用伞遮挡阳光或停止观测;
7控制点经常复核,确保无误;
8视线模糊或有物体阻挡,不能进行读数记录,必须清晰、稳定时读数;
9原始数据,记录清楚、明确;
10随时观测、随时检测复核计算;
11水准气泡偏时,应及时停止作业,重新调整;
12每次观测水准路线应用闭合水准路线,不转站是也应闭合,起复核作用;
13仪器应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等振动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不宜设站;
14观测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5米,宜采用闭合法消除误差;
完成变形观测工作,要先绘制好变形观测示意图,并注明观测点的位置和编、基准点的位置和标高及基准点与建筑物的距离,并在图上注明观测点所用材料、埋入墙体深度、离开墙体的距离。
5沉降观测的周期和时间
5.1初测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初测应增加观测量,以提高初始值的可靠性。
5.2施工阶段的沉降观测
应依据施测方案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重要建筑,可在基础完工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2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和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每增加荷载的25%时各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封**后1~2月观测一次,竣工后观测周期,根据建筑物的稳定情况确定。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沉降速度≥2.0mm/d应停止施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沉降速度≥1.0mm/d应减缓加载速度并增加观测次数。
各个阶段的复测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5.3建筑物使用阶段的沉降观测
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一般在年观测3~4次,*二年2~3次,*三年后每年一次,直至稳定为止。观测的期限一般规定如下:砂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粘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若沉降速度小于0.01 mm/d ,根据沉降曲线分析,认为已经稳定,可以停止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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